衡陽市金雁獎

發(fā)布時間:2019-11-28

衡陽市建設工程金雁獎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國家《質量振興鋼要》,促進建筑業(yè)企業(yè)提高技術裝備和經營管理水平,推動我市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規(guī)范衡陽市金雁獎的評選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衡陽市建設工程金雁獎(以下簡稱金雁獎)是衡陽市建設工程質量最高榮譽獎,評選工作在衡陽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指導下由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組織實施,評選結果報衡陽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第三條 金雁獎由我會會員企業(yè)自愿申報,經衡陽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安全監(jiān)督站、各縣(市)區(qū)建筑業(yè)協會或質安站擇優(yōu)推薦后進行評選。接受同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指導和監(jiān)督。

第四條 金雁獎評選堅持“優(yōu)中選優(yōu)”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每年為一評選年度,原則每年評選數量不超過20項。同一施工企業(yè)每年申報項目不超過3個。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金雁獎須達到以下條件:

一、已獲得 “湖南省優(yōu)質工程”。

二、單體住宅工程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單體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群體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長度3000米以上。

第六條 下列工程不得列入評選范圍:

一、已參加過金雁獎評選而未獲獎的。

二、未按時提交“衡陽市建設工程金雁獎申報工程基本信息表”的。

三、過程檢查不符合評選要求的。


第三章 申報程序和申報資料


第七條 金雁獎的申報程序和申報單位均與申報衡陽市優(yōu)質工程相同。

第八條 凡擬申報金雁獎的工程均應于工程基礎施工階段提交“衡陽市建設工程金雁獎申報工程基本信息表”至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并接受不少于一次過程專項檢查。

第九條 申報金雁獎需要提供以下申報資料:

一、《衡陽市建設工程金雁獎申報表》一份。

二、已獲得“湖南省優(yōu)質工程”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三、能反映工程全貌及關鍵節(jié)點、施工過程情況的彩照6張。


第四章 工程復查和評審


第十條 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料審查的工程進行現場復查。復查專家從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專家?guī)熘谐槿 ?/p>

第十一條 工程復查的內容和要求:

一、聽取申報單位對工程質量情況和施工過程情況的介紹。

二、聽取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復查小組聽取使用單位意見時,受檢單位的有關人員應當回避。

三、實地檢查工程質量。凡是復查小組要求查看的工程內容和部位,都必須予以滿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絕。

四、復查專家現場查看有疑問而提出查驗資料的,申報單位須按要求提供。

五、市優(yōu)工程復查時間,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進行。

第十二條 復查結束、復查評審小組向市協會提交書面復查報告、復查表及排序表。復查報告要對工程的整體質量狀況做出工程項目質量綜合評價和排序。

第十三條 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組織召開金雁獎工程評審會。評審會由市住建局、市質安站、評審專家及協會人員組成,評審人數為單數且不超過9人。評審會設主任委員1人,評審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

第十四條 評審委員通過聽取復查組匯報、觀看工程圖片、質詢、討論、評議等方式,最終以投票方式評出入選工程。評選結果在“衡陽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網”“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官網”公示。


第五章 表  彰


第十五條 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向獲獎工程頒發(fā)獎杯和證書。


第六章 紀  律


第十六條 金雁獎評選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有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凡參與金雁獎評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辦法及有關紀律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八條 推薦單位必須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料進行認真審查,對報送復印件的資料必須認真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印章和經辦人的簽名。

第十九條 工程復查和評審專家實行回避制度。復查專家不得參與復查本單位的申報工程。

第二十條 各有關方面接待復查組的安排從簡,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贈送任何禮品、紀念品和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工程復查工作無關的參觀活動。 

第二十一條 凡違反本辦法及有關紀律規(guī)定的,復查、評審專家取消核查或評審資格,并2年內不得入選市協會專家?guī)臁?/p>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獲得“衡陽市建設工程金雁獎”稱號的工程在國家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發(fā)生質量問題的將取消“衡陽市建設工程金雁獎”稱號,并收回證書和獎杯。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衡陽市城鄉(xiāng)建設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原衡陽市金雁獎評選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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