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申報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推進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提高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樹立建筑業(yè)良好的社會形象,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境內從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業(yè)承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均可參加申報、考核。
第三條 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負責“市級安全標化工地”(含小區(qū))評選的監(jiān)督、指導工作,市建筑管理處具體負責評選工作,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承擔具體實施工作。
第二章 申報范圍
第四條 本市轄區(qū)內在建工程:
1、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程;
2、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安裝、裝飾工程;
3、建筑面積2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qū)或組團;
4、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其他工程。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工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施工企業(yè)應當制定創(chuàng)建方案,明確創(chuàng)建目標,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2、總承包單位和工程分包單位應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均持有效證件上崗;
3、創(chuàng)建工程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已領取施工許可證;
4、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檢查達到優(yōu)良標準,且總分85分以上。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發(fā)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使用國家、省建設主管部門明令禁止使用設備、設施的;
3、違反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被建設主管部門處罰的。
第四章 申報及考核程序
第七條 申報材料:
1、《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標化工地申報表》一份;
2、《創(chuàng)建市級安全標化工地登記表》一份;
3、市級安全標化工地的創(chuàng)建措施及實施情況一份;
4、企業(yè)檢查考核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一份;
5、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6、企業(yè)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7、企業(yè)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各一份;
8、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第八條 考核程序:
1、施工企業(yè)在工程開工后一個月內,向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安全技術分會送交《創(chuàng)建市級安全標化工地登記表》一式二份。
2、創(chuàng)建工程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至主體結構齊或完成工程量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階段,由施工企業(yè)申報。完成30%以上工程量的分包單位可作為參建單位一并申報。
3、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安全技術分會收到申報材料后在五個工作日內,從“市級安全標化工地專家?guī)臁边x定專家3至5人,組成現(xiàn)場評審組,對申報創(chuàng)建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住宅小區(qū)工程抽查20%至50%單位工程)進行現(xiàn)場檢查評分,并將評審考核結果報送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
4、對評分達85分及以上的,由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上報市建筑管理處審批。
第九條 經考核驗收達到市級安全標化工地的,由市建筑管理處授予“市級安全標化工地”(含小區(qū))稱號,每年集中發(fā)文表彰。對施工單位和項目經理、監(jiān)理單位和總監(jiān)、建設單位頒發(fā)榮譽證書。
第五章 動態(tài)管理
第十條 施工企業(yè)及項目部應加強對安全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過程的管理及獲獎后的保持工作。
第十一條 市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已登記創(chuàng)建市級安全標化工地的工程要加強監(jiān)督管理與服務。同時對獲獎工程加強巡查,發(fā)現(xiàn)明顯降低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的,將對施工企業(yè)書面予以警告。
第十二條 獲獎工程竣工前,如發(fā)生下列情況,將予以取消其榮譽稱號:
1、發(fā)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在省級安全檢查中,達不到合格標準的;
3、發(fā)生與榮譽稱號嚴重不符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紀律
第十三條 申報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撤銷申報資格、取消獲獎資格等處理。
第十四條 考核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對違反紀律者,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或取消考核資格等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申報“省級安全標化工地”(含小區(qū))工程的,必須取得“市級安全標化工地”(含小區(qū))稱號。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淮南市“舜耕杯”獎工程評選暫行辦法》等建筑工程四項創(chuàng)建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市建委建法[2000]79號)中《淮南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申報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一
淮南市創(chuàng)建市級安全標化工地登記表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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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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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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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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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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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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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竣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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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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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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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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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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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合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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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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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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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合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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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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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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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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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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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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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jiā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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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創(chuàng)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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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chuàng)市級安全標化工地 □ 創(chuàng)省級安全標化工地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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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站 |
登記編號: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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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淮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標化工地
申
報
表
申報工程:
申報單位: (公章)
淮 南 市 建 筑 管 理 處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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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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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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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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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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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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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竣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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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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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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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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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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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合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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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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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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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合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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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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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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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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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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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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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jiā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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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單位
自查
評語 |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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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 申報 意見 |
年 月 日(公章) |
市建筑 業(yè)協(xié)會 安全技 術分會 檢查意 見 |
年 月 日(公章) |
市建筑 業(yè)協(xié)會 審定意 見 |
年 月 日(公章) |
市建 筑管 理處 審批 意見 |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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